党政各处级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科学发展,提高工作效能,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我校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与对处级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工作一并进行。现将我校2009年度干部考核工作和廉政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干部考核和廉政检查对象
干部考核对象:全校党政处、科级干部。
廉政检查对象:全校党政处级干部。
任现职时间不足3个月的干部在原单位按原职务述职、考核。
二、干部考核和廉政检查期限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干部考核和廉政检查内容
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处级干部廉政检查,主要检查落实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四、干部考核和廉政检查办法
1.处级干部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表》(附件1)和《责任人履行责任制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自查报告表》(附件2),领导和群众分别对处级干部进行评价。领导评价是由校领导对全校正处级干部进行评价打分和正处级干部互评打分;群众评价是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机关党委各部、处召开处级干部测评大会,本单位正、副处级干部进行述职述廉,群众测评打分。
2.述职述廉测评大会原则上在本单位召开,正、副处级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调研员、副调研员和科级干部只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表》(附件1),不进行述职述廉。
3.正处级干部考核等级由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副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考等级由干部考核评审小组在各单位建议考核等级的基础上评定,评定结果报党委常委会批准。
五、组织实施及有关要求
1.干部考核工作和廉政检查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述职述廉测评大会。各单位与分管(联系)校领导沟通确定述职述廉大会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大会,并将述职述廉大会时间和地点电话告知党委组织部(电话:88430511)。参加测评人员除分管(联系)本单位的校领导及其联系秘书、联系本单位的校纪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外,还应包括:
(1)机关职能部门:全体职工;
(2)学院及教辅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党委委员、教授代表、教代会代表、机关工作人员等;
(3)纪委、工会、机关党委:本单位全体职工及其委员。
3.各单位依照文件格式(附件3)分别制定正处级和副处级干部民主测评表(以不同颜色纸张区分),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
4.正处级干部测评表由分管(联系)校领导的秘书带回、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负责统计,副处级干部测评结果由各单位统计并按照规定格式上报。副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建议考核等级由各单位研究确定,建议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副处级和科级干部须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处、科级干部工作业绩简表》。
5.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处、科级干部考核“优秀”等级的比例分别不能超过本单位处、科级干部总人数的25%。
6.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25日下午5: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
(1)报送党委组织部的材料为:
①《西北工业大学副处级、科级干部2009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
②处、科级干部填写的《西北工业大学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表》及其电子文档;
③建议干部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副处级、科级干部工作业绩简表(附件5)及其电子文档。
(2)报送纪委的材料为:
处级干部填写的《责任人履行责任制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自查报告表》及其电子文档。
7.附件1~5可在党委组织部“红土地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
8.党委组织部工作地点:长安校区星天苑A座205、203,
联系电话:88430511、88430510;
纪委工作地点:长安校区星天苑A座209,联系电话88430503。
特此通知。
中共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