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字〔2007〕2号
关于开展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党政各处级单位:
根据中纪委中纪廉[2007]17号文件精神和国防科工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驻科工纪发[2007]6号)的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时间要求
1.校级领导于4月18日前完成;
2.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于4月2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请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认真如实填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按照上级要求,校纪委将对申报登记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情况有反映的,责成本人作出书面说明。
3.校级领导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表和处级干部申报登记工作的相关报告等材料,4月20日上报驻委纪检组。
点击下载附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登记表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领导干部 配偶子女 从业情况 通知
抄送:驻国防科工委纪检组、监察局。
体育365办公室 2007年4月1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