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字〔2005〕6号
关于印发《纪委委员分工制度(试行)》和《纪委委员分工安排》的通知
党政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校纪委会和纪委委员的作用,落实好《2004-2008年西北工业大学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纪委驻国防科工委纪检组的部署和要求,以及教育部、陕西省高等学校纪委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纪委对原校纪监字〔2003〕9号《关于印发纪委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作了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定了《纪委委员分工制度(试行)》、《纪委委员分工安排》,并经2005年4月22日校纪委全委会研究通过和报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配合校纪委委员做好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纪委委员分工制度(试行)
2. 纪委委员分工安排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纪委委员分工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校纪委会和纪委委员的作用,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纪委驻国防科工委纪检组的部署和要求,以及教育部、陕西省高等学校纪委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纪委在学校党委和中纪委驻国防科工委纪检组、陕西省纪委、教育纪工委的领导下,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
第三条: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纪委书记对纪委全面工作负总责,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负责纪委日常工作,纪委委员除按规定参加纪委会议、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之外,根据分工,参与负责纪委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纪委委员的工作职责:
(一) 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纪委以及校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执行学校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二) 参加纪委会议,研究重要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党员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根据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及协助、指导、监督和检查所联系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纪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四) 了解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本人所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纪委会或纪委书记汇报。
(五) 完成校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纪委委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依法依纪正确履行职责。
(二)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勤政廉政,要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要别人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好;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求真务实,勤奋工作。
(三) 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必须经过纪委会集体研究或纪委主要领导的批复,个人不得擅自作主进行答复和处理。
(四) 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事项和内容。违者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给予纪律处分。
(五) 妥善保管案件线索、调查和处理材料,不与无关人员谈及和泄露案件查处情况。
第六条:纪委委员对纪委书记和其他委员的意见,可以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全委会、校党委提出或反映,也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第七条:本制度由校纪委负责解释。
附件2
纪委委员分工安排
纪委书记杨蜀康同志对纪委全面工作负总责。
纪委副书记刘平淮同志协助纪委书记杨蜀康同志负责纪委日常工作。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惩防体系目标的实现是中央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确保我校惩防体系的尽快建立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经校纪委全委会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校纪委委员除参加纪委会议、学习中央和上级纪委的有关精神、讨论研究有关重要工作、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等日常工作之外,还须参与负责学校惩防体系建设中某一方面的工作,其中:
陈国友、秦华宇、王新民重点参与负责宣传教育体系方面的工作;
张凯舟、王友明、刘志成重点参与负责制度建设体系方面的工作;
蔡元虎、唐国靖、万小朋重点参与负责监督检查体系方面的工作;
刘平淮、管玉峰、吴介军重点参与负责预警评价奖励惩处体系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