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廉字〔2005〕37号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党政各处级单位:
根据国防科工委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校2005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学校党委决定于10月1日~11月8日对各处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西北工业大学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表》(校党廉字〔2005〕3号)、《西北工业大学2005年重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校党廉字〔2005〕10号)、《西北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责任人职责》(校党字〔2003〕28号)等文件要求内容。
二、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用各责任人自查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检查方式为:
①自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于10月10日前写出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1)。自查报告一式三份,一份在本单位公告栏内张贴公布;一份交纪委办公室(带电子文档),在《阳光经纬》网站予以公布,并设立意见箱接受师生员工民主评议;一份报主管校领导审查。时间上要求在10月12日前完成。
②抽查。分管校领导根据各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状况,结合责任人自查报告,确定抽查对象,进行重点抽查。
③民主测评。各单位下载复印《责任人履行责任制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表》(见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民主评议阶段,由分管校领导负责,本单位党委副书记(或支部书记)主持,召集本单位职工对第一责任人进行测评。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当场填写,当场收回。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本单位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和分管校领导秘书参加测评,并负责统计汇总,签名后结果报分管校领导。时间上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
④考核打分。分管校领导根据责任人自查报告、公布自查报告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和民主测评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打分,并负责填写《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结果》(见附件3), 11月8日前交纪委办公室。
三、检查结果的评定与使用
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结果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检查得分最终排在前五名的,授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个人”称号;最终得分低于60分的为差,对检查结果为差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低于60分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责任人履行责任制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自查报告表
2.责任人履行责任制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表
3.责任人履行责任制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检查结果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