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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字〔2004〕46号-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审核人:

校党字〔2004〕46号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党政各处级单位:

根据国防科工委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以及我校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党委决定,将于10月10日~11月15日对各处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西北工业大学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表》(校党字〔2004〕9号)、《西北工业大学2004年重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校党字〔2004〕16号)、《西北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责任人职责》(校党字〔2003〕28号)、《西北工业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校党字〔2003〕43号)等文件要求内容。为便于对照检查,对各学院党委书记、后勤产业集团党委书记、科技产业集团党委书记、365所党总支书记、体育部支部书记的检查参照附件1进行;对各学院院长、后勤产业集团总经理、科技产业集团总经理、365所所长、体育部主任的检查参照附件2进行;对其它处级单位负责人的检查参照附件3进行。

二、检查方式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由分管校领导(或校长助理)(见校党字〔2004〕28号)作为组长负责对分管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一般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检查完毕,由组长负责做好检查打分和讲评,并填写《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结果》(见附件4)。另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还将对有关重点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10月25日以前各单位完成自查,25日以后学校开始检查,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具体对各单位的检查时间和要求,由分管校领导确定,望各单位提前认真做好准备。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的自查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检查的重要基础。各责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对照相应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按照要求写出自查报告和做好自查打分工作,于11月15日以前交校纪委办公室。

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自查工作的概况(包括自查打分);

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③本人廉洁自律的情况;

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⑤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今后拟采取的措施和打算。

五、检查结果的评定与使用

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结果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检查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检查结果为差的人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1.西北工业大学处级单位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考核表(一)

2.西北工业大学处级单位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考核表(二)

3.西北工业大学处级单位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考核表(三)

4.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结果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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